释义 |
法律主观: 1、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坐飞机,但是其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2、此外,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被取保候审人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