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上海辞职,现在在异地,如何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简述:1、公积金中心核准提取,审核盖章;2、持盖章提取单和相关证件到银行提取;3、委托银行审核,提交单位出具的证明;4、直接到银行办理提取。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以下步骤: 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公积金存折或联名卡和身份证等到银行住房公积金网点提取。 3、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 4、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拓展延伸 异地工作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异地工作的人员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首先,您需要联系原工作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提取手续和所需材料。通常,您可能需要提供辞职证明、身份证明、银行卡信息等相关文件。然后,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文件。接下来,您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办理提取手续。一旦提取申请获批,您的公积金将会转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结语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多种方式,包括核准提取、银行提取和委托审核等。对于异地工作的人员,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联系原工作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文件后,需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办理提取手续。提醒您,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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