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公积金可以全部转到外地。 上海公积金转移到外地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头条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a、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b、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账户转移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2)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相关证明(需包含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接收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转账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3、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