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前车故意别车导致后车追尾,属于前车全责。故意别车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交警可对驾驶者进行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涉嫌危险驾驶罪。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