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
释义 |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自2015年3月起,房屋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可到国土资源局更换不动产证。 一、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集体土地能办不动产权证吗 集体土地是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不过仅限于本村村民,如果是外来人员是不可以办理的。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相应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该证书记载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如果集体土地的持有者包括外来人员,是不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三、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哪些作用 1、为保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财产权。进行统一登记之后,可以减少因“证出多门”产生的产权不清、重复登记、错漏登记等情况的发生,这样可以更好的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准确性及权威性,能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 2、方便企业、群主,减轻当事人负担。在分散登记时,土地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承包地到农业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栽种的树木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进行统一登记后,将分散多个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这样将大大减轻群众负担。 3、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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