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房产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借款人需要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辅助还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户口簿; 6、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或婚姻关系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 9、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1、公积金账户缴款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