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死刑的是哪个单位 |
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在我国是一个比较严重的刑罚处罚方式,一般来说因为人道主义是不会轻易判处死刑的,只有罪行对于社会危害特别巨大的情况下,例如党员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影响到社会的,就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的,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是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并且是采用枪决或者是注射等方式执行,一般来说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之后应当在七天内执行,超过七天没有执行的,必须是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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