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户口的用途有: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办理生育申请、办理机动车、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二、户口的意义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又称户口一般记载在户口本上,户口与人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没有户口,会寸步难行。没有户口本,就没有身份证及一切合法公民的权利,是黑户。 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所以再办理了户口本之后,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撕毁、涂鸦等。当户口本不慎遗失,需要立即补办,以免拾到户口本的人将其用于不法行为,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三、需要办理户口的情形 1、出生登记; 2、死亡登记; 3、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 4、分户和并户; 5、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 6、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7、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 8、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9、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经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的户口迁移; 11、其他依照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户口申报事项。 户口对于我国的每个公民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证明身份的证件,可以说没有户口本就不能办理身份证,对于从事各项公民活动有着极大的限制,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各个方便都需要用到户口本,用途非常广泛。如果出现遗失或者错误的,需要及时办理更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