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政局并不能报销医疗费,一般情况下医药费是在社保局报销的。报销医疗费的条件,一是必须购买了医保,二是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原始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门诊病历。 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急诊住院续出具医院急诊证明)。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