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款逃跑,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位朋友向我借了钱后逃跑,我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朋友所欠的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赡养父母而产生的,那么由另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为了保护找不到的人和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我可以申请法院宣告该朋友失踪。在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宣告其失踪后,会为失踪人找好财产的代管人,由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法律分析 朋友向我借了钱后逃跑,我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朋友所欠的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赡养父母而产生的,那么由另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为了保护找不到的人和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我可以申请法院宣告该朋友失踪。在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宣告其失踪后,会为失踪人找好财产的代管人,由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一、一个人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个人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选择起诉,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结语 朋友向我借了钱后逃跑,我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该朋友所欠的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赡养父母而产生的,那么由另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为了保护找不到的人和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我可以申请法院宣告该朋友失踪。在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宣告其失踪后,会为失踪人找好财产的代管人,由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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