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通常情况下,要么对其解除查封、扣押等措施,要么随案移送,或者上缴国库,是不允许私自非法处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