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法三百四十一条的内容是对于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的处罚规定,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规定,我国重点保护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所以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国家坚决杜绝。对于该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也有较重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