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领证彩礼能退吗? 领证彩礼能不能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领证后的彩礼是什么财产 领证之后给的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属于赠予的财产,领证后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领证后男方给的彩礼钱属于谁 男方领证后的彩礼钱属于谁是需要分情况来考虑的。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予女方的并且没有做特别说明,那么这笔彩礼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属于女方私人财产:虽然彩礼是在领证后给予女方的,但是如果特定说明了是给予女方个人的,那么这笔彩礼就是属于女方的私人财产。 3、属于女方父母所有 四、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