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类精神药品是指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常见如氯丙嗪、丙氯拉嗪、氟哌啶醇、奋乃静等,主要通过拮抗多巴胺D2受体直接作用于大脑中枢神经,产生兴奋或抑制作用,临床中通常进行特殊管制。 法律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