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再次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诉讼及第一次的判决,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及其他的证据材料。关于离婚案件的证据,立案时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诉状、财产清单、判决书(如已经起诉过的)、在当地居住一年的证明(如户籍不在本地的外地人),以上是起诉时需要的证据。 一、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离婚起诉书、自己的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结婚证,并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如果起诉内容有财产纠纷或其他纠纷的,需要附带财产清单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因为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对于财产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二、现在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起诉需要的资料包括:1、起诉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还可以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如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以便用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三、上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的资料包括:1、起诉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还可以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如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以便用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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