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非破产的清算程序 |
释义 | 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本文将详细介绍有关非破产的清算的清算程序。 一、公司非破产的清算程序 (一)非破产普通程序 公司解算以后,清算组接管公司以前,公司的一切财产均由董事会负责保管。当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董事会应将公司全部财产及账簿交由清算组接管,由其开始进行清算活动。 具体的程序如下: 1、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财产 3、接管公司债务 4、设立清算帐户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为了解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 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1、制定清算方案 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13、提交清算报告 14、办理注销登记 15、追加分配 (二)非破产特别清算 1、特别清算的启动 公司解散后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后故意拖延清算,或者有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行为的,公司股东、债权人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地的基层或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特别清算。 2、清算组的组成 人民法院可以从公司股东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指定清算组成员。 3、人民法院的权限 (1)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并作出裁定; (2)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 (3)特定情况下裁定非破产清算转为破产清算。 一、公司解散的流程有哪些?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七)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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