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资计算交税方式如下:个人所得税采取源头扣缴、自行申报的方式征收。缴纳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有两个以上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有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未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工资性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工资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为五千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