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房的二手房中债权人可以竞拍吗 |
释义 | 法拍房债权人可以竞拍,但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一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二是承租人,三是共有人。拍卖过程中,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优先表示买受,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归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一、购房申请租赁住房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有何规定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有: (一)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的,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房子按揭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按揭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申请表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3、房地产权属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纠纷或者其他权利不明确,是否在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不转让范围内;4、受让人是否可以按照规定转让房地产;5、房地产是否已抵押;6、买卖租赁房地产时,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7、共有人买卖共同不动产时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三、什么是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公司股权发生对外转让法律事实时,公司其他股东有第一顺位的购买权,该顺位的购买权是法律规定的股东享有的权利,股东可以决定行使,也可以放弃不行使。该优先购买权属于民事优先权的一种。民事优先权,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在不同性质的若干民事权利发生冲突时,某一民事权利优先于其他民事权利人实现的民事权利。从广义上说,民事优先权包括优先受偿权、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优先承包经营权、优先通行权、优先申请权等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存在及行使或者放弃权利的行使,不排除后一顺位购买权的存在及有效性。对优先权的保护,支持第一顺位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需取消下一个顺位的权利关系。从根本上说,公司法规定的这种优先权还是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和性,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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