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已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欺诈、第三人欺诈或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合同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提起请求,也可以通过撤销意思表示直接生效,无需对方同意。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已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如果一方在基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另一种是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还有就是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都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如何申请撤销合同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因为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形成权,因而根据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须相对人表示同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欺诈、第三人欺诈、胁迫以及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可以被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请求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需相对人的同意。无效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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