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井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