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好 |
释义 |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存在着许多的差异。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适合劳动者的合同形式才是最好的。 一、签劳务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处理。劳务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公司就应当缴纳,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如果在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要替劳动者缴纳社保的,那么公司就可以不缴纳社保。此外,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还存在以下不同: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二、民法典规定劳务合同多久会失去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劳务合同多久失去法律效力,需要看合同约定,具体如下: 1、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条件达成后,合同就会终止,合同就会失去法律效力; 2、如果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三、劳务合同纠纷法律适用条例有哪些 劳务合同纠纷主要适用于民法和经济法,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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