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资产收购注意事项主要有二:一是关于收购方的要求: 1、资产收购要有合理商业目的。 2、资产收购不能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3、企业在收购另一家企业的实质经营性资产后,必须在收购后的连续12个月内仍运营该资产,从事该项资产以前的营业活动。 二是关于对目标公司的考察: 1、注册资本问题。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的情况。 2、通过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来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3、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存在风险。 4、有无税务风险。收购方一定要注意目标公司有无依法纳税。 5、诉讼风险。目标公司与劳动者、股东之间有无纠纷问题。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有无犯罪情形等。 一、并购风险有哪些 并购中的风险有: 1、信息不对称风险,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 2、资金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主要来自筹资方式的不确定性、多样性,筹资成本的高增长性,外汇汇率的多变性等。 二、企业并购的法律方式包含什么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三种形式: 1、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签订合并协议,共同形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的合并; 2、资产收购是指企业可以支付现金、实物、证券、劳务或免除债务,选择性地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 3、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目标的收购。控股收购的结果是A不影响公司持有足够的股份来控制其他公司的绝对优势B公司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保持不变,法律上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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