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资产收购有以下注意事项: 1、资产收购前,应当特别注意购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出卖方是否具有资产处分权; 2、收购中,关于合同的合法性、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应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 3、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对签订合同的主体应注意哪些事项? 对签订合同的主体的注意事项有: 1、签订主体为个人的,需注意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对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有处分权,对合同的义务是否有履行的能力; 2、签订主体为公司的,应注意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范围是否属于其经营范围,该公司的性质是什么;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委托手续是否真实合法,委托权限是否明确清晰。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生效包含哪些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大部分合同是成立即生效(签订合同自动发生效力)。有三种合同是需要一定要件才能生效的: 1、附条件的合同(条件达成时生效) 2、附期限的合同(期限到达是生效) 3、需要审核批准的合同(批准后生效) 三、高利贷有什么风险?高利贷应注意什么? 高利贷的风险是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而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借贷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当事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了借贷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二十四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第二十七条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