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二手车过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释义 |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不属于南宁市的需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属于个人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单位:公车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或者其他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原件、复印件(属于私人之间车辆转移的,可在驻车管所站点内的二手车交易税站点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如原车主为单位企业的转移,需先到市国税局或地域所属的市国税局分点办理二手车交易税) 4、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新机动车所有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定编通知》 6、机动车 一、车子过户需要本人到场吗 车辆过户不需要本人去,需代办人拿车主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过户的其他手续。车辆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是: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或转入申请表原件;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4、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6、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7、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8、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过户车辆需要多少钱 车子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主要按年份、排量进行收取,根据轿车、客车、越野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车辆过户具体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 1、过户手续费。汽车过户的手续费以评估作价2.5%的比例收取过户手续费。举例来说,一辆汽车二手卖出的费用是11万,评估作价的费用是10万,那么过户手续费按照评估作价的10万元计算,需要付10万元x2.5%=2500元; 2、变更行驶证的15元工本费; 3、35元的行驶证照相费; 4、车辆购置税; 5、增值税; 6、车辆交易费:按车辆评估价的1.5%收取; 7、车辆双号拓印费:15元; 8、车辆号牌:100元/副; 9、办理《机动车产权登记证》所需费用。汽车过户前需要办理办理《机动车产权登记证》,相关费用包括:拓号费和工本费合计58元; 10、车辆照相费用。车辆照相主要是变更行驶证用的,费用是20元/2张; 11、代办过户费用。如果是委托驻场经纪公司办理车辆过户的话,需要代办费200元; 12、出库费。在交易市场买车一般都要缴纳150元出库费,新车和旧车都如此; 13、按照增值税缴纳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此外,车辆过户的费用也会根据车辆的排量来收取: 1、1.0L以下排量:过户费200元; 2、0L-1.9L排量:过户费400元; 3、0L-2.9L排量:过户费600元; 4、0L及以上收费:过户费800元。 一、车辆过户需要材料如下: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6、《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7、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10、行驶证原件; 1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1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13、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1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二、车辆过户的流程 1、到过户大厅领取并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2、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3%收取; 3、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4、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5、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6、办理完成后拿到回执单,到下一个窗口缴纳“上牌费”; 7、选号,拿新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 8、过户完成,提车。 三、若车辆出现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总而言之,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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