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等都要全部填写准确的,不然收票方是无法认证抵扣的,而发票内容里的“单位”可以不用填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