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并不一定要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办理,二人可以到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中的任何一个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携带的资料有:1、户口簿;2、身份证;3、结婚证;4、夫妻二人以真实意思表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情况来说,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景德镇离婚在哪里办理 景德镇市昌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