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办案需要的,相关费用由办案机关承担;如果家属领回后没有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家属一方承担,但法律同时也规定:因犯罪造成被害人一方经济损失的,应当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家属一方也可以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要求由被告人承担,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