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浙江交的公积金在江西能用吗 |
| 释义 |
不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一、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限制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濮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公积金可以跨省使用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异地使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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