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第4条规定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该条规定是民法典平等原则的体现,即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因性别、民族、年龄、职业等受歧视,任何人适用法律也是平等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