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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市户籍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
释义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
    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资格复核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资格复核时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一、广州市公租房政策是怎样的
    1、广州市对保障房申请家庭实行市—区—街“三级四审、六次公示”资格审核制度,全面推行保障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信息“七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广州保障性住房已全面建立公平分配的准入审批机制。每套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都要经历社区、街道、县(区)层层的审核和公示,确保了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3、广州保障性住房主要通过4种方式公开,第一是网上公开即政府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第二是现场公开,在项目现场有公示牌公布项目情况;第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不定期公布。另外,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每个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每栋建成的保障性住房楼,都将安装永久性质量责任铭牌,注明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和责任人的信息。
    二、广东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2、《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2份。
    4、居民身份证明:
    (1)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岁子女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5、婚姻证明:
    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6、住房证明。
    7、收入证明。
    8、家庭财产证明。
    9、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10、计生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18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属违反计划生育的,应提供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关证明复印件。
    11、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当年有效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复印件。
    12、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的家庭,提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
    13、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14、属城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城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证明复印件。
    15、孤儿年满16岁以上单独申请的,提供孤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6、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17、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本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18、属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19、属复员、退伍军人家庭,提供复员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20、选择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的,需提供申请人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21、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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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