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工伤赔偿的有关规定 |
释义 | 工伤辞职后,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对于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至于失业保险金,需满足条件:办理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失业非自愿,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以上是律师关于工伤辞职赔偿和失业金的回答。《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 受工伤后辞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具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没有补偿。伤残等级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那么因工伤离职有失业金吗? 因工伤离职有失业金,但是需要满足条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工伤辞职后有哪些赔偿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结语 工伤辞职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失业保险金。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过错,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两倍。对于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没有经济补偿。而对于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者满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缴费满一年、失业非自愿和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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