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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租金扣除有什么规定
释义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4、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一、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费用有哪些?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
    二、夫妻可不可以扣除房贷专项
    夫妻双方不是都可以扣除房贷专项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夫妻只能一个人享受。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度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回,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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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4: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