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克扣工资? |
释义 |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 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所谓劳动者应得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已经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可以依法代扣、减发工资。 一、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应当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人民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和赡养费。此时用人单位作为协助执行单位;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必须具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否则为违法行为,构成克扣。 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是受以下两个方面的限制: 1、受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20%的限制; 2、受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用人单位减发工资不属于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 1、有明确规定的减发工资的情形,包括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减发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厂规、厂纪规定减发工资; (3)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减发工资。 2、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3、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关事项而减发工资。 【风险提示】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除了依法代扣工资、依法扣除工资、依法减发工资以外,其他扣减工资的情形均属于克扣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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