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扣除标准 |
释义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实际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年度内,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为240个月。然而,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此外,租房租金专项扣除是指在有正规合同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申请减税,将租房租金扣除后再计算应交税款。但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与租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法律分析 一、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二、租房租金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呢 1、就是你租房了,有正规合同,可申请减税,区域不同可扣除额度不同,这些扣掉,再算你应交的税。 2、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结语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租房租金专项扣除是指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并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减税,扣除额度因区域而异。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与租房租金扣除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享受,不可同时享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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