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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什么
释义
    有下列情形,可以中止探望权: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一、离婚后有哪些中止探望权的条件
    离婚后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具体如下: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父亲太凶也不敢探望女儿怎么办?
    母亲不可以以父亲对女儿太凶为由拒绝父亲行使探望权,母亲拒绝探望的,父亲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在实践中探视权被阻碍有哪些原因
    如果是抚育子女一方没有法律依据地阻碍探望权,通常主要是该父或者母基于主观原因,意图惩罚对方或者减弱对方与子女的感情联系。
    如果是由于法定原因导致的探望权被法院中止,通常是由于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主要情形包括: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
    (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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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