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地域管辖采取了“原告就被告”原则。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怎么办
 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起诉,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拉架被冤枉拘留了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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