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1、公司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现代公司最主要的资产已并非厂房和设备,而是研究开发成果以及知名的商标、商誉等知识财产。它们是公司获得高额利润的源泉,是公司在竞争中成败的关键。这就要求公司必须有一个科学的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订公司知识产权策略,监督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增强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部开设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课程,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树立产权意识,懂得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积极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公司要自己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人们普遍认为实施法律是公检法的事,而实际上,实施法律最主要的是公民的事,是权利人即知识产权的获得者、享有者的事。商业秘密是公司的,公司应该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秘密不被侵权。目前一些国企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还远远不到位。 4、合理利用诉讼 诉讼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手段,合理利用不仅可解决纠纷,还可树立公司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形象,充分维护公司利益。 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 企业可以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设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有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必要时还可以发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手册,反复宣讲,强调职工的保密义务,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保密的意识。 2、要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公司转让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主要有: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规定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等。 公司职务主要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职务主要有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秘书、财务总监、会计、出纳、人事经理、销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经理、普通员工等。其中董事长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领导者,统领董事会,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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