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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以后对方不给户口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采取的措施有: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需要你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二、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一)迁到同省不同市
    如果要把户口迁到一个省内的其他城市的话,需要将女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必须改成已婚,然后开具一张户籍证明,然后携带证明、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男方居委会开出的证明,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填写表格准备审批,审批完成之后就可以迁户口了,但是女方需要重新办理结婚证。
    (二)迁到不同省
    夫妻不在一个省的话,需要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改为已婚,同样开一张户籍证明,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材料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发出申请,审批完成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带着男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
    (三)迁到同市
    如果将户口迁到本市的话相对容易,只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市内户口迁移证、男方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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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2: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