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中国大陆,此年龄为14岁,如果与低于此年龄的人进行性行为,不论此人同意与否,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也有国家和地区完全禁止婚姻外的性行为。在性行为双方都低于或者接近此年龄时,一些地区并不对性行为加以惩罚。 法律上认定一个人具有自由表达意志,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力的最低年龄。其他行为的最低年龄另有单独名称,例如法定婚龄和刑事责任年龄。虽然同意年龄在法律条文中并不经常出现,但是在刑法中描述性行为的同时引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