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诉讼离婚时间一般为三到六个月时间,即若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且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是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必须有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不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