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时需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核,若出现理赔被拒绝的情况,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双方认定事实和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理赔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损失。” 3.《保险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保险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收到报告或者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派出查勘人员进行查勘。查勘人员应当认真查勘,制作查勘报告并签字确认。” 总之,被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严格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