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员、原因、时间 |
释义 | 视同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或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后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情况,将其作为工伤对待,以更好地保护职工权益。 法律分析 三要素是: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除了这三个判定因素,还有视同工伤的特殊情况,视同工伤实际上并不是工伤,由于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权利,将其作为工伤对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 拓展延伸 人员流动性的影响:原因和时间的关联 人员流动性的影响涉及到多个因素,其中原因和时间是密切相关的。人员流动性指的是组织或企业中员工的流动和变动情况。原因可能包括个人发展机会、薪酬待遇、工作环境、晋升机会等因素。这些原因会影响员工对于留任或离职的决策。同时,时间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为不同的时间点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机会和挑战。例如,在经济繁荣时期,员工可能更倾向于留在一个稳定的工作岗位,而在经济衰退时期,他们可能更容易考虑寻找其他机会。因此,了解人员流动性的原因和时间的关联对于组织和企业制定人力资源策略和管理人员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人员流动性对于组织和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了解人员流动的原因和时间的关联,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人力资源策略,提供员工发展机会、改善薪酬待遇和工作环境,以及提供晋升机会,从而留住优秀员工。同时,也需要关注特殊情况,如视同工伤,以保护职工权益。通过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我们可以有效应对人员流动带来的挑战,实现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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