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创办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与要求 |
释义 |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发起人超过5人,半数以上在中国有住所,至少1个为外国股东;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外国股东持股25%以上;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具备公司名称、章程和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条件;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的行业。 法律分析 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1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 (3)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4)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应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拓展延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及法律合规指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首先,投资者需要进行市场调研和商业计划编制,确定投资方向和规模。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并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注册材料包括公司章程、投资协议、股东名单等。在注册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此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要遵守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和税收政策。为确保合规,投资者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以确保注册过程符合法律要求,并遵守相关法规。 结语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和法规要求。包括发起人的资格、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的比例要求、公司组织机构等。此外,还需要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并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条件。注册过程繁琐,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投资者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确保注册过程合规,并遵守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须在公司设立登记3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九条发起人提交的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在发起人各方认为需要时,可商定再用一种外文书写,但以审批生效的中文文本为准。第十二条发起人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到银行开立专用帐户。发起人在公司发行的股份缴足之前应承担连带认缴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时,发起人为设立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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