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质押的成立适用什么法律 |
释义 | 法律分析: 票据质押的成立适用以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百四十三条等。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汇票、本票、支票可以出具,且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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