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吗? |
释义 | 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一、住房商业贷款担保人条件有哪些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担保人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 二、担保与反担保有哪些区别 担保与反担保有以下四个区别: 1、不同概念: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人作出担保或设定的担保。担保人因清偿债务而遭受损失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应当向担保人作出赔偿。担保是指法律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确保特定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 2、不同的方式:反担保只有三种担保方式:担保、抵押和质押;担保有五种方式,即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 3、不同对象: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即债务人对债权人债务的履行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 4、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担保人,虽然债务人与债权人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有委托合同关系,也受担保合同的影响,但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 三、债务担保有什么类别 债权担保类别如下: (1)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给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担保合同履行而提前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行为。主动担保形式和负面担保形式,如债权担保、物质担保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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