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后会查办他们吗? |
释义 | 实名举报并不意味着检察院立即调查处理,而是会进行审查。只有明确且有证据支持的举报才会被调查,否则可能不予处理。无论如何,检察院都会及时联系举报人,并在法定时间内向其反馈处理情况。因此,实名举报后并不意味着检察院不会调查,只是调查程序和结果可能与举报人的预期不同。 法律分析 不是所有的实名举报检察院都要立即调查处理的。检察院会对所有的实名举报进行审查,对于有明确的举报内容,而且有证据证明举报内容属实的,检察院会安排调查处理的。对于举报内容空泛,或者审查后没有发现证据的,可能不安排调查。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检察院都会及时联系实名举报人,把处理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的。所以,不存在实名举报后,检察院不去查办的情况在,只是查办的程序和结果未必与举报人的心理预期相同与否的问题。 拓展延伸 举报后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吗? 举报后,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举报是一种行为,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以揭露他人的违法行为。一旦举报被接受并认定为有效,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和审查。如果调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对涉事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起诉、罚款、拘留等,以便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然而,具体的结果取决于各种因素,如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等。因此,举报后是否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结语 实名举报并不意味着检察院立即调查处理,但检察院会对所有实名举报进行审查,对于有明确举报内容且有证据证明属实的,会安排调查处理。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检察院都会及时联系举报人,按法定时间向其反馈处理情况。举报是一种行为,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会追究涉事人的法律责任,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体结果取决于证据充分性和法律适用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八条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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