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双方可以对上述问题进行约定。该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主要是一方违背忠实义务时,对另一方财产的惩罚及 精神损害赔偿 进行约定,目的是约束任何一方出轨,未 违反法律规定 ,未违背公序良俗,未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 注意以下问题:1.不能约定不忠则必须离婚或者放弃子女监护权,因为法院对离婚和监护具有司法判决权,不能由当事人自行排除; 2.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特别是约定过错方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的情形下,可能影响过错方抚养未成年子女而损害其权益; 3.约定应明确、具体。如对于何为“出轨”、“不忠”的认定应有可操作性,不能仅涉及精神层面,亦不能仅有“做了对不起某人的事”等含糊字眼,可以就不忠的具体行为方式、次数、严重程度等做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