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一般而言,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就可以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出售和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最基本的部分。 2、第一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费支付3年以上的。事实上,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危机,在开发完第一批项目后,无法开发其他批次,但暂时无法完成重组。只要满足第一批物业费支付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也可以申请成立。 选举产生业委会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 二、产生筹备组成员; 三、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四、进行筹备工作; 五、筹备工作公告; 六、业主大会召开; 七、备案; 八、持备案证明、刻制印章; 九、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名单等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