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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释义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
    1、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政府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
    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4、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书面发给每个业主。
    5、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
    6、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7、业主委员会选举后,将相关内容报送给政府。
    一、民法典关于业委会的规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二、业主是不是有权改入户门
    业主是有权改入户门的。但是业主在更换入户门之前,业主必须经过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意,业主还必须要确定清楚入户门被更改以后,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影响。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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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