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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叶县到鲁山高速规划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叶鲁高速是省交通运输厅“13445”工程切块资金的重要项目,也是我市2021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83.7亿元,全长67.5公里,起于宁洛高速公路,经叶县南,向西经廉村镇、田庄乡、任店镇,进入鲁山境继续向西经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瀼河乡,止于瀼河乡西与郑栾高速公路相接。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共有收费站5处、服务区2处。
    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市南部腹地新的快速通道,形成连接平宝叶鲁的城际高速路网环线,能够有效加速生产要素流动、畅通区域内外循环、放大同城效应,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释放文旅资源潜能、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四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忠告标志牌。
    第六条 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必须系安全带。
    第七条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第八条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的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许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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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20:10